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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信息发布者:大山里的清泉
    2020-01-30 21:06:00   转载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本溪县融媒体中心 枫乡融媒

     今天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县委、县政府直属 各部门,各群团组织,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群防群 控,全面精准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及时有效采取防控措施,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接龙 报平安”工作,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下达命令 如下:              
    一、全县所有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微 信群等途径,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开展“接龙报平安”工作, 全面及时掌握所属人员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单位人员较多 的,可以一级对一级,层层开展“接龙报平安”工作。    

    二、“接龙报平安”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每天下午 4 点在单位微信群内开展接龙,报告个人及家 庭成员健康状况。 
    三、所有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如实、准时向群内报告情况。首次报告,要报告个人姓名、 家庭成员数、健康状况、现所在地、有无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续报时,如无异常情况坚持“零报告”。如发现本人或家庭 成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在群内报告,并尽 快到规定医院的发热门诊检测。 
    四、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报送信息的第一 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将每日接龙情况进 行层层统计,确保精准落实、不落一人。如无异常状况,不 用报告。如发现异常状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防治组(联系人:隋晶,联系方式:18641487533;联系人:郝俊茹,联系方式:13841452042)。发现缓报漏报问题,将 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五、“接龙报平安”工作要持续开展下去,具体停止时 间以通知为准。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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