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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辽宁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由明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信息发布者:大山里的清泉
    2020-12-08 16:44:00   转载
    2020辽宁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由明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共计招聘43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4日(含)至2002年12月4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报考明山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本次招聘公告和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12月4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执业资格相关证书截止计算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考试成绩通知单(认定成绩为合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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